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浙药大〔2024〕136号)文件精神,和《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护理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资格审查和考试,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沈佳雨等4名学生拟转入护理学院2024级护理本科(普通高考)专业学习;王惠敏等2名学生拟转入护理学院2024级护理本科(单独考试)专业学习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现予以公示
公示期间,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护理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公示时间:公示期限为三天,即2025年02月25日至2024年02月27日。
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:护理学院张老师,联系电话:0574-88836312
附件1:拟转入护理学院2024级护理专业学生名单。